顾琛没有直接回家。
陆季阳骑着自行车跟在他后头,顾琛先是去了一家面馆,接着又拐进了一家小卖部。
等顾琛从小卖部里出来,陆季阳注意到他兜里鼓鼓囊囊的,手上拿了包烟,慢条斯理地拆开包装纸后,手顿了顿又把烟塞进了裤兜里。
天色一点点暗下来,陆季阳跟着顾琛绕过一个拐角,总算认出了这是他家附近。
眼看着顾琛拐进了另一边的巷子,他正准备若无其事地从顾琛边上骑过去,就听见巷子里传出几声闷哼。
陆季阳犹豫了一瞬,还是放缓了车速,以一个较为隐蔽的角度,以便观察巷子里的情况。
顾琛拎着一个男人的后领,表情冷漠。
被拎着的那一方看着很眼熟,似乎是前段时间水口头跟在黄毛头子后面的那几个黄毛小弟之一。
虽然顾琛声音压得很低,陆季阳还是一字不落地听进了耳朵里:“怎么?在这儿蹲了我几天了,有事吗?”
那黄毛小子跪在地上,双手捂着肚子,手里的瑞士军刀掉在地上,声音抖得毫无威胁力:“你敢动我、你个狗操的外地人也敢动手......”
没等他说完,顾琛直接扣住他的脖子,往墙上重重地摁了上去。
这一下撞击过于猛烈,黄毛小子鼻血瞬间就滴了下来,颇有种一命呜呼的架势。
巷子里顿时一片寂静。
鬼使神差的,陆季阳没动,而是扶着车把手看顾琛从兜里掏出那包烟,安静地蹲在黄毛边上点燃了一根。
橘红色的火光在他指间忽明忽暗,差不多过了半根烟的工夫,顾琛动了动,朝着巷子里招手。
一只黑色的中华田园犬从阴影里跑出来,绕着顾琛转了两圈。
顾琛从兜里掏出了点东西,陆季阳眯起眼睛看了看,发现他从兜里掏出来的是几根香肠。
不出三分钟,那几根香肠全进了流浪狗的肚子里,那狗吃完后欢快地冲顾琛摇摇尾巴,又跑回了阴影里。
顾琛笑了笑,用黄毛小子的手摁灭了烟头,脚尖轻轻踹了他两脚:“滚吧,给你老大带句话。我们读书人,虽然不轻易动手,但也不是随随便便一个弱鸡就能堵的。”
黄毛小子敢怒不敢言,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连滚带爬地跑出巷子,仿佛身后的巷子里藏着会吃人的野兽似的。
巷子里的顾琛又掏了几颗糖出来,剥了糖纸后丢给那只狗:“自个儿慢慢舔,别给别的狗抢了知道吗?”
陆季阳听了这话隐隐觉得有些好笑,又觉得顾琛这人和同龄人相比有点与众不同。
至少他长这么大,没见过第二个像顾琛这样前脚把人往墙上摔后脚用小零食喂流浪狗的校霸。
在顾琛走出巷子之前,陆季阳蹬着淑女车离开了巷口。
车子骑进花苑小区,陆季阳远远地就能看见自己家的灯亮着。
虽然家里有个外人在,但他每次看到灯亮的时候,心里还是会有一种隐秘的期盼。
上初三前,无论白天有多忙碌,每天从学校回来,他们一家人都会一起坐下来吃顿饭。
......这么些年过去,陆季阳还是不知道他父母离异的原因。
陆季阳站在门外掏了半天钥匙,最后发现钥匙估计是落在宿舍了,只好认命般地敲了敲门板。
门从里面打开,开门的是赵友臣。
陆季阳和他对视着,两人都愣了愣。
“快进来,”赵友臣首先反应过来,侧身给陆季阳让了条道出来。他今天似乎很高兴,脸上一直挂着笑:“......季阳。”
陆季阳有些不自在,尤其是当他走进家门,发现一屋子的男男女女都转过头来看着他的时候,他感觉自己的脚底板都快被502胶粘住了,整个人动弹不得。
这一屋子人,陆季阳早在王女士的婚礼上就见过,这些全都是赵友臣的亲戚。
王女士的婚礼虽然办得很朴素,但赵友臣的亲戚们都是到了场的。
陆季阳甚至清晰地记得当初在婚礼上,赵友臣的二姐拉着几个人在他边上议论纷纷。
“这女的真的能行吗?都说女大三抱金砖,但这也大太多了吧。”
“是啊,就只有一张脸能看,除了这个破房子身上穷得叮当响。尤其这还带了个拖油瓶,她儿子都能管我们阿臣叫哥了。”
“行了,反正又还没扯证,结个婚花不了多少钱,阿臣喜欢就行。”
......
如今再见到这些人,陆季阳体内的暴力因子又开始不安分起来。
不知道怎么的,他突然想起了顾琛在巷子里拎着黄毛小混混的衣领把人往墙上撞的画面。
桌上已经摆了几道冷菜,王女士端着一盘红烧鲫鱼从厨房里出来,脸上挂着笑:“季阳回来得正好,我再去盛个汤,就能开饭了。”
陆季阳盯着她,没说话。
王女士被他盯得莫名心虚,湿淋淋的手在围裙上胡乱蹭了几下,笑着说道:“人都不用介绍了吧,这几个姑妈季阳你都见过的......给人打声招呼吧。”
王女士性格向来比较急躁,很少会表现出这幅唯唯诺诺的样子来。
陆季阳听出了她话语里的恳求,沉默了近五秒,才僵着脖子跟沙发那头的“外人们”打了声招呼:“姑妈,姑父。”
和一开始的态度相比,他能做到这个程度已经有很大改变了。
王慧敏像是松了口气,手终于不再攥着围裙,转身进厨房盛汤。
赵友臣这三个姐姐有两个都带了自己的孩子过来,那两个小男孩特别能闹腾,从上了饭桌开始嘴就没停过,要什么就得给什么,不给就作势要摔盘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