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嘛这么看着我?”
“……老路你变了,你最初答应给我写长评时不是这样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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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创世缄默录》完结不久,写了那篇将此文吹到《圣经》高度的长评,一本正经胡说八道的“脑残”,正是眼前的路从飞,传说中J大历史系的路大才子。
路从飞主修世界文化史,身上有一半大不列颠血统,发色肤色和瞳色都比东方人浅,J大公认的大帅逼。邹潜和路从飞一届,机械学院,当年刚进校也算学长学姐眼中的小鲜肉一枚,然而因为常年熬夜打游戏,总是顶着两个看上去肾虚过度的黑眼圈,彻底沦为身着格子衬衫七分裤经典配的工科狗。
两人的生活本无交集,直到一年前,历史系策划了一个舞台剧《王子与剑》,黑色海报的背底以钻石般闪耀的群星作衬,华丽炫目的皇冠底下排着一行金光灿灿的字——
“这真实到令人心碎的,虚假的世界”。
邹潜一看到这张海报,就忍不住在心底窝了个大操:真是连逗号都断不开这独特浓郁的中二感。
那时他的第一篇网文《创世缄默录》才刚发布不久,人气低得可怕。扑街货“王之蔑视”趿拉着人字拖,因为卡文过度,郁郁不乐从超市出来,傻站在贴着《王子与剑》的海报宣传栏前舔冰棍。
也就是这个时候,话剧社团员们结伴走过。和人群保持着一定距离的路从飞,一身干净清爽白衬衫加修身牛仔裤,肩宽腿长,双手插兜散漫地走在路上,就像一尊行走的古希腊雕塑。
而这尊移动的雕塑只短暂地往宣传栏那里一瞥,便停住了脚步,一双淡漠的蓝眼睛忽地散去冷意,熠熠闪闪地盯着邹潜的背影瞧。
他脚步一停,其余人也跟着停了。
邹潜脊背一抖,回过头,警惕地将嘴里最后一块冰喀嚓一声咬碎:“你们看我干啥?”
那出舞台剧里,路从飞演王子,邹潜演怪兽。演公主的女生暗恋路从飞多日,排练时总抗议王子看怪兽的眼神不对。邹潜可算找到借口撂挑子不干,干脆坐回下面的观众席当他的吃冰棍群众。
他对《王子与剑》的剧本没什么兴趣,但路从飞作为扮演者实在是完美无缺,将戏中的王子演出了灵魂,举手投足间那种王室贵气仿佛与生俱来。
以至于后来他所写《创世缄默录》的男主,王子路易斯的形象,一大部分灵感来源于身穿王子戏服的路从飞。
此时,男生宿舍里身着白背心大裤衩,顶着一头“金鸡窝”的路大帅逼,打了个贵族式的大哈欠,“我变什么了。我又不是路易斯的粉,答应给你写长评是为了那十顿饭。择日不如撞日,我看今天就不错,晚上出去吃?”
“好啊,随你便咯。”邹潜颓丧地往桌上一摊,“我还以为你是为了男主才答应写评的……”
路从飞往他鼻子上一捏,把邹潜捏得嗷嗷叫。
他在邹潜吵闹的叫声中,低声道,“是为了我自己,傻瓜。”
邹潜揉着鼻子,“我没听清,你刚刚说啥……”
“没什么。”
“嘁,当我傻逼么你?你绝对又说路易斯的坏话了!”
“……”路从飞沉默片刻,道,“今天是你的生日,出去庆祝一下吧。”
邹潜道,“没必要,我二十多年没过几次正经生日,庆不庆祝无所谓。”
“骗人。”路从飞道,“我知道你性子冷,不愿把自己的生日公开。但把男主的生日和自己定在同一天,真的不是想让书粉们给路易斯庆生时顺便享受祝福?”
“……你该成精了,老路。我爸妈都不记得我的生日,你倒是记得。”
“我当然记得。”路从飞笑了笑,“因为我的生日也是今天,和路易斯一样――和你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