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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乐队(2/2)
胖子不胖,美少年一枚,架子鼓打得花哨,灵巧又蛮横。密集的鼓点,慢慢热场,台下的人群燥起来了。
键盘,吉他和贝斯紧接着加入。
all that i haveall that you've given me。
欧歌不美,眼睛很大却微微下垂,嘴巴有些大,鼻翼有一颗痣。留着男孩子一样的短发,穿着黑色的朋克夹克,和马丁靴,却帅到爆炸。
女声一出,台下瞬间沸腾,欢呼声口哨声像要掀翻屋顶。
演出一直持续到凌晨三点,欧歌下了台,满身是汗。坐在吧台上,问酒保要了一杯龙舌兰,一口气喝完了。
三年前欧歌和狐朋狗友第一次来酒吧。喝得有点大,拿着啤酒瓶,指着台上的sami,极为嚣张:“我唱得比他好。”
sami还没有说话,周围人就开始起哄。欧歌还真跳上舞台,让乐队弹了刚才的曲子,带着一身酒气,抱着话筒,摇摇晃晃唱完了,刚才sami唱得《ghostme。最后吐了一舞台,被老板赶下去了。
之后sami追到学校问她要不要加入乐队,欧歌缺钱厉害,蹲在学校门口问:“有没有钱?”
sami愣了愣点了点头。欧歌就这么加入了乐队。
乐队名叫bestdisease,翻译过来是最好的疾病。
sami说摇滚是一场怎么也好不了的疾病,狂躁,低落,高亢,抑郁,可他却是最好的疾病。
欧歌拿喉咙当赚钱工具,没有一点矫情,望着sami沧桑的脸,那句装逼怎么也骂不出来。
胖子深以为然。许峰没表态,瞄了眼雷克,那头红发格外张扬,在卡座睡得天昏地暗。
五个人一起就唱了三年,依旧没火。
队长sami年年说今年不火就要回家卖猪肉去。散伙饭吃了三顿,每顿都在sami还想唱歌的哭天喊地中结束。
来年1月1日练歌房里五人面面相觑,都假装昨天事情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