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是几杯酒下肚后,冯铿拖着椅子,朝聂非坐的更近,总得聊点八卦,“你怎么不把你喜欢的人带出来?”想想又不对,他又道,“还没追到啊?”
仗着自己比聂非大,又加上喝了点酒,冯铿有点得意忘形,前面聂非生气的事情忘得一干二净。
幸好聂非也没跟他计较,不动声色的瞥了他一眼,冯铿的脸离他就一个巴掌的说话,越说话越往他身上凑,“嗯。”
“谁啊!谁啊!”谁啊,聂非还追不到,冯铿好奇是好奇,其实也就顺嘴一问,他肯定不认识。
问话的同时,冯铿的手臂往聂非肩头一搭,兴冲冲的等他回答。
聂非稍稍转头,喉结在上下滑动,他很想问冯铿一句,你真想知道?可是还是抿了抿嘴唇,“以前…中学的时候认识的…”
冯铿一听,怎么都得对聂非刮目相看了,这么长情,中学到现在少说也得**年了,“妹子这么难追啊。”
聂非不置可否,肩头的分量不轻,很难让他忽视,渴望与冯铿接触,但是有了一点却又不够,人果然是贪心的。
玻璃杯里的残留着啤酒泡沫,冯铿眨了眨眼睛,像是想起什么不得了的事情,转头神神秘秘的对聂非道,“我之前也遇到一个贼长情的妹子。”
别看冯铿单身二十多年,还有过被同一个人寄信的经历,“就我高中那几年,就有一个妹子老是给我寄信,前几年开始没收到了,大概是不喜欢我了。”
聂非一愣,没回头,抿着酒杯喃喃道,“是吗。”
他大概是从前几年开始没给冯铿再写信,刚到S市的时候,聂非进到一个流水线工厂工作,一个人来的,忙碌的同时又很孤独,聂非性格沉闷,很少与人来往,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给冯铿写信。
写他一天的工作,一天的见闻,今天有没有被骂,明天又领了多少工资,谁在上工时受了伤,S市热的要命,晚上翻来覆去的睡不着。
一写就是好几年,写到冯铿高中毕业。
提起这个给自己写信的女孩,冯铿难免有些断肠,“其实我给她回过信的,但是她下一次写信来的时候,从来没有提起过收到信的事情,我到现在都不知道她到底收没收到。”
那会通讯还算发达,手机跟网络基本上已经普及,但是冯铿作为学生,还没有拥有属于自己的手机,写信对于他来说,既浪漫又便捷,至少在等待的过程不会寂寞。
冯铿长这么大,就这一次被喜欢的经历,时间线像是溪水一样涓涓流长,温柔细润,哪怕不知道对方的身份,都能够他回味一辈子的。
粗心大意的冯铿根本没发现聂非在微微发抖,耳垂充血一样的发红,在灯光下隐约透明,能看到细小的绒毛在颤抖。
聂非的地址是写的假的,面对喜欢的人,他会本能犯怂,他不知道冯铿会给他回信,他想不到那些回信到底到了什么地方。
等到冯铿上大学后,给他写信的次数渐渐变少,因为当时的聂非有幸走上职业选手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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