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你做这些放在以前我想都不会去想的事情,全城人都要知道我爱你了,只有那拒绝这些,你总是不为所动甚至不屑一顾。”
恺撒慢慢说着关于他为她所做过的一切,切尔西没回避他深情的眼神,但也只是平静
地与恺撒对视。
恺撒的语气里流露出浓浓的沮丧,“曾经我爱你的这份傲慢,可只有在自己品尝过这份傲慢的苦涩之后,才会明白这对人有多难受。”
“我的信心快要被你击溃。我总是想不明白,我到底要做到怎样才能让你满意,让你心甘情愿答应和我在一起。”
恺撒认真地看着切尔西,眼里有疑惑有痛苦也有不变的爱意,他想要个答案。
很多时候他都能够察觉得到切尔西是喜欢他的,至少也是对他有着好感。可他也能感觉得到,切尔西拒绝他,是真心实意,而非欲擒故纵。
“我喜欢你,可你真的喜欢我吗?”
恺撒站在窗边,在回忆的某一瞬间,他恍惚间以为他又站在了布劳克朗桥边。
那天切尔西到底还是和他在一起了。
那天太阳藏在云后看着人间,羞羞答答红了脸颊,微风温柔地吻上颤动的睫毛,心满意足地离去。而柔软的唇瓣交换着一个苦中带甜的啤酒味的吻,毫不留情地剥夺着对方的呼吸。
那是他和她的第一个吻。
热情,缠绵,不停休,后来被他一次次地写进诗里。
温柔的,愁苦的,甜蜜的,火辣的。
他写给她的诗。
兴许是因为说中文的语言环境让恺撒缺少展示机会,又或许是因为深入人心的中二形象和糟糕的2.7的绩点,似乎除了写了本畅销小说外,恺撒的文学功底在卡塞尔学院是被低估甚至忽视的存在。
可恺撒他出生于文艺复兴兴起的意大利,少年求学在有莎士比亚的英国。在他读杜拉斯的时候,路明非可能都还没有认识陈雯雯。
先来后到。
于是后来恺撒得骗诺诺说她是他这辈子唯一爱过的女孩。诺诺没信,他信了。
记忆会撒谎,回忆会模糊,就连过去也能被更改,于是得有某些东西,让神也抹灭不了。它们藏在岁月的尘埃里,偶尔出席,作证爱情。
前几年偶尔出现在学生会会长办公室的《泰晤士报文学增刊》,诺诺找不到时尚杂志时随手翻过那么几页,十足崭新的模样,让她做出不屑的鬼脸嘲笑恺撒的装模作样。
因为就连诺诺的侧写无法告诉她,嘿,你的男朋友在这本杂志上给别的女人写过两年的情诗。
这是属于过去的事实。
是给诺诺写过的一份情书和遗书都遮盖不了的事实。
只是恺撒放下了,然后忘记了。
可其实记起来也没关系,放下的轻易再拿不起。
前尘往事从来不是恺撒的断肠诗。
作者有话要说:修改细节。